关于2022-2023学年“五四”评优工作的
公 示
根据《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经个人申报、团委委员评审、院团委审核、学院领导审核,评选出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以及先进团支部,现进行公示,公示期4月6日-4月10日,如有异议,可反馈至学院团委办公室,意见受理邮箱542459269@qq.com。
一、优秀共青团员
(一)推荐校级参评
任浩敏、李萌萌、李容、张燕、李旺、贺欣兰、杜文慧、高婕、谭永康
(二)院级优秀
胡梦妮、赵艺雯、魏科宇、谢婷、陈雅婷、董林玲、郭炜、邝宁杰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校级参评)
刘佳敏、廖智慧、卜淑芳、向莹、段栩、莫丽萍、朱玲、袁文敦、田华丽
三、先进团支部(推荐校级参评)
2020级制药工程团支部(推荐参评活力团支部)
2021级药学1团支部
2021级制药工程团支部
共青团吉首大学金沙集团3354cc委员会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