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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对口支援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单独招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9-16 作者:  点击:[]






各单位:



根据教高厅2010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1年对口支援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单独招生计划申报和报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支援高校范围

教育部确定中山大学对口支援我校。

二、申报要求

(一)报考人员须为我校在岗人员。在不影响教学、管理工作的前提下,学校鼓励中青年教师报考;

(二)各单位应根据学科、专业建设需要,重点推荐工作认真、科研突出的教学人员报考,特别是理工科、医学类及硕士点、博士点建设所需要的人才应予以重点推荐。报考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任教学科保持一致;

(三)已有两名及以上我校教职工以单独招生形式考入中山大学,接受中山大学同一名博士生导师指导的,博士在读的学科(专业)方向不必申报新的报考计划;

(四)管理岗位人员报考时必须学科归队,经所在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方能报考;

(五)报考人员(仅限博士)原则上需在校工作三年以上,辅导员原则上需在校工作四年以上,以在职身份取得硕士学位者报考博士原则上需距上一次培训结束后满三年;

(六)报考人员须列入学校教育培训计划,并由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学校审后才能报考。

三、请各单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查询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并根据所列出的学科方向名称填写《2021年对口支援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单独招生计划推荐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被推荐对象填写《吉首大学教职工培训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四、由于申报时间紧,请各单位积极做好推荐工作,并将《汇总表》和《申请表》等有关材料于9月18日下午5点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汇总表>电子版请发送到师资科邮箱 jdszk@126.com,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743—8239562)。

附件:

1、《2021年对口支援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单独招生计划推荐汇总表》

2、《吉首大学教育培训申请审批表》

人事处

                               2020年9月16


  • 附件【汇总表.doc】已下载
  • 附件【审批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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